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实行封山育林育草,实施天然林保护,建设湿地生态,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