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有效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