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通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