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支持高新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分布零散的产业园区和镇街,探索资源共享与利益平衡机制。

高新区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按照"一区(高新区)多园(高科技园)"的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