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创新创业第二十三条有效管委会应当制定高新区内的企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设立各类奖励制度,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