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高新区应当坚持绿色低碳、清洁高效、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引导产业绿色化、环保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进入园区。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