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在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开展利用活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