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破坏保护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