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请进入名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已列入名录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予以撤销,退出名录,责令退还补助经费,并收回保护标志或者证书。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