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陶瓷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大对已有陶瓷文化景区的投入,创建陶瓷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打造以陶瓷文化为核心的系列旅游衍生产品。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