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排水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工地内的雨水或者地下水、工业生产产生的空调冷凝水、游泳池换水或者检修泄水、景观水体出水、温泉池排水可以达标排放至雨水管网或者自然水体。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