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测绘人员从事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作业证件。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测绘作业证件由测绘单位统一申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