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管理,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