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