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村民自愿出资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