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清扫、分类与投放第十四条有效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