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办。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