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五章 经营与规范第三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沿线设置景区门票类收费站。自驾营地、房车营地、露营营地应当在规划区域内建设或者设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