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促进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实行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在公共交通枢纽、旅游集散地、A级旅游景区(点)、自驾游基地等场所建立公益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