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民族优秀文化作品;鼓励和保护单位和个人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到农牧区、企业、学校等基层演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