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出示执法证件,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常的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