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第三十八条有效从事营业性艺术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