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招聘取得保安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从事歌舞娱乐场所保安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