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第二十条有效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经营和服务的项目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