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持有国际汽车行车许可证,并遵守双边或者多边运输协定。在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应当标明本国国籍的识别标志。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