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六章 民间收藏文物第四十四条有效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文物的销售、拍卖或文物商业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