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五章 馆藏文物第三十七条有效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