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禁止出售或者收购未按照规定进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及其产品。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