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