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