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秸秆,配合支持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