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