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秸秆露天禁烧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