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秸秆露天禁烧第十三条有效本市农作物生产区域划分为秸秆全时禁烧区和秸秆限时禁烧区。秸秆全时禁烧区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强制性禁烧;秸秆限时禁烧区应当根据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有组织的秸秆烧除。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