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养犬人发现饲养的犬只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