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献血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本市建立献血者筛查和屏蔽制度。属于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的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