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素质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培训和考核机制。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