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经营服务与节水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加价的地区,可以在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