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五条有效志愿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一)对人身健康和安全有较大风险的;(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专门服务的;(三)为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四)组织志愿者在本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五)涉及境外人员的;(六)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