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实行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自行注册或者经本人同意,由其所属的志愿服务组织代为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的个人,在当次志愿服务中享有与注册志愿者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