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在业余时间开展工会活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时,工会应当事先征得企业同意。

经企业同意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由企业照发。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