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动的保障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在业余时间开展工会活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时,工会应当事先征得企业同意。经企业同意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由企业照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