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决策和实施的依据。未进行勘察、设计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

勘察设计推行质量保险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对本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投保。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