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的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