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与淮剧保护相关的场所和设施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