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第六章 创新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淮剧资源,开发具有淮剧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和旅游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