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旅游景区(点)、特色街区、节庆活动,传播、展示淮剧艺术。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