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文化,弘扬红十字精神。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