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客家围龙屋保护,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