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的总体布局,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流向、流量。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