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支持开发老年人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市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护理照料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