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扶持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支持开发老年人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市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护理照料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